在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十余个部门召开了所谓的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会议(以下简称1128会议),会议重申了自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中所明确的各项原则,强调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对虚拟货币经营性业务继续采取禁止性措施,并特别指出要打击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非法资金跨境转移及其他危害金融秩序的行为。然而,从会议对外发布的信息来看,其实并无实质性新政策出台,这也导致公众尤其是币圈自媒体在信息寡淡的情况下,唯有借一句“稳定币也属于虚拟货币”来吸引眼球,却难以真正理解会议背后的政策逻辑与司法意图。
事实上,自2021年9.24通知以来,中国大陆监管机构已经明确将泰达币等稳定币纳入虚拟货币监管范围,市场主体从未对“大陆不能经营稳定币相关业务”产生过实际争议或误解,因此1128会议的重点并非在于重新界定稳定币地位,而是在于向行业释放更加明确的司法风向信号以及对稳定币非法换汇等行为进行严格约束,从而防止其被用于规避外汇管制或助长洗钱等违法活动。
回顾1128会议对外发布的信息,可以发现其影响力远不及2021年9.24通知初期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当时比特币价格在公告发布后迅速下跌,交易所紧急安排业务出海,市场一片哀鸿,而此次会议结束后,比特币价格几乎没有明显波动,说明此次会议更侧重于政策信号传递而非即时市场干预,其重点在于调整司法裁判风向以及严格限制稳定币在非法跨境换汇中的使用。随着虚拟货币市场发展壮大,相关民事纠纷案件逐渐增多,我国法院经历了从“一刀切”判定合同无效、要求各方风险自担的早期阶段,到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对合同效力、返还法币比例以及诉前诉中和解机制进行更灵活处理的转变,1128会议的召开实际上是对这一司法裁判风向的回调和强调,旨在确保政策底线与司法实践保持一致。
此外,稳定币的使用在满足合法资金出境需求之外,也逐渐被部分不法资金或企业用于规避外汇管制、掩饰犯罪所得甚至突破国际制裁,这使得监管部门必须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防止金融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因此,1128会议在实质层面上的监管重点是遏制金融违规行为,而非限制正常的区块链技术开发或创新应用,政策意图在于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让行业参与者明确风险边界。
从行业影响来看,1128会议短期对币价几乎没有直接冲击,但在长期来看,它向市场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即监管政策并未因时间推移而松懈,从业者不能心存侥幸去踩线,否则将面临司法与行政双重风险。这种信号对境内矿业、交易及区块链开发者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但对于香港等地区的虚拟资产业务并无直接影响,因为香港与大陆在政策取向上已经形成了“一地开放、一地限制”的基本格局,即在监管明确的范围内允许金融创新,要求创新活动必须在特定的监管框架内进行操作,从而保障境外项目的合规开展。
与此同时,随着国际监管环境日益严格,特别是新加坡和香港对虚拟资产的业务限制逐步收紧,部分从业者开始考虑将业务迁回大陆或在合规框架下拓展业务,导致境内部分矿场和区块链公链算力出现回流和恢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监管的长期稳定性和政策可预测性,使得行业从业者能够在明确的规则下进行规划与投资,而非像早期那样因政策不确定性而频繁调整战略。总体而言,1128会议并不意味着我国政策方向的根本改变,也不是所谓“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的信号,而是对现有政策的重申、对司法裁判风向的引导以及对金融违规行为的持续打击,行业参与者应理性看待,不信谣、不传谣,在合规框架内稳步开展业务,才能在政策与市场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