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明确定调稳定币后的中国加密监管走向

11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的官方文章,在延续既有监管框架的同时首次以正式表述的方式明确界定稳定币的法律性质,并指出其在身份识别、反洗钱以及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风险,从而标志着稳定币正式被纳入“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的监管范畴,也意味着此前围绕稳定币是否具有合规可能性的讨论基本被画上句号。对于长期研究中国数字资产政策的一位 Web3 专业律师而言,这一措辞不仅在监管逻辑上形成了“定性闭环”,也预示着未来涉及稳定币的探索空间在内地将更加收缩,而内地机构参与香港稳定币生态的动作则可能转向更隐蔽、更谨慎的轨迹,尽管该表述本身并不会直接触及香港的监管体系。

 

在这场由央行牵头、多部门参加的会议上,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改委、工信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以及国家外汇局等关键机构全部出席,显示出监管层对于虚拟货币领域风险防控的高度统一性与极强的跨部门协作意志。会议回顾了 2021 年十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来的监管成效,认为整体治理体系已经有效压缩了虚拟货币炒作空间,遏制了伴随其出现的违法犯罪活动,但也承认在全球市场波动、跨境技术手段加速演化等多重因素叠加之下,国内虚拟货币风险呈现出新的复杂性与隐蔽性,使监管面临全面升级的挑战。

 

会议进一步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属性,也不具有法偿性,不能在市场中作为货币流通,且所有相关业务均依法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在此基础上,稳定币被明确视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具体形式,监管层指出其在 KYC、反洗钱、恐怖融资识别等方面无法达到金融业必要的审慎标准,而正因这一不足,它们极易成为洗钱、跨境资金暗道、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的金融通道,因此未来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予以打击。会议要求各部门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金融安全的总体要求提升监测能力,加强信息流与资金流的同步监管,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执法联动机制,以确保打击精准性和监管覆盖面,从根本上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人民财产安全。

 

事实上,今年以来以“稳定币”为名的各类诈骗与集资事件在多地爆发,使监管压力进一步上升。深圳、北京、苏州、浙江等地的金融监管机构曾密集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公众警惕某些机构借稳定币概念包装非法集资骗局,甚至出现不法分子冒用大型科技企业名义编造“官方稳定币项目”的情况,蚂蚁集团与京东也不得不公开辟谣,以避免误导造成更大社会危害。

 

与此同时,围绕稳定币的讨论在政策端与市场端都极为活跃。从今年 6 月起,多家互联网公司在香港宣布将申请稳定币牌照,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陆家嘴论坛上对于稳定币的表态更是引发了广泛关注,他指出区块链技术正在重塑支付清算体系,稳定币与央行数字货币正在以技术驱动的方式推动跨境支付链条显著缩短,但这一进程也暴露出监管制度在身份识别与跨境资金流监控方面的结构性挑战。此后,上海国资委召开专题学习会研究稳定币与加密资产趋势,多地监管部门也在同一时期进一步加强了风险提示。

 

8 月,香港《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为其稳定币发行商提供监管框架,而外媒也曾报道称中国正研究允许发行人民币支持的稳定币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入 10 月,潘功胜在金融街论坛再度强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讨论中最为焦点的话题之一就是稳定币在反洗钱、跨境资金监管和恐怖融资风险上的难题,普遍观点认为稳定币在基础识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能放大全球金融系统脆弱性,甚至冲击一些国家本就薄弱的货币主权。

 

从全球范围观察,稳定币监管在今年呈现出显著加速趋势。日本政府 11 月宣布支持本国三大银行共同推进稳定币项目,日本初创公司 JPYC 已推出以日元存款与国债为支撑的日元稳定币;9 月,九家欧洲大型银行联合成立欧元稳定币联盟,推动发行受监管的欧元计价稳定币以服务跨境贸易和支付;而在美国,特朗普政府在 7 月迅速签署《天才法案》,首次以联邦法律明确稳定币的监管标准,为其提供统一的制度框架。

 

综合来看,中国此次会议的关键意义并不在于引入新规,而是在既有监管底座上强化稳定币的非法属性定性,同时提升跨部门协同执法与实时监测能力。当这种定性在官方文件中首次明确写入时,它事实上宣告稳定币在中国大陆,不论底层资产、技术形式、发行方背景如何,都无法在法律框架下获得任何“灰色地带”的空间。未来的监管路径,将继续锁定风险源头,加强信息闭环,抵御跨境资金链条的渗透,并在全球监管加速的背景下持续强化本土金融体系的安全边界。